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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准时机,双十一利用天猫漏洞狠赚671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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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 发布于:2016-11-02 20:12
天猫购物享积分,尤其是生日期间,积分可充当现金购物”,这条“剁手党”们熟知的规则,被一些人巧妙钻了空子,成为他们的“生财之道”。


2016年9月21日,因“在实际控制的天猫店铺内进行虚假交易,骗取天猫赠送的积分,之后在上述店铺内,使用骗取的天猫积分抵款进行购物,将积分套现”,陆地、颜天等8人被指控犯有“诈骗罪”。


颜天的辩护人说,上述8人是利用公开的天猫积分规则——买家可以退货,同时保留生日积分——进行操作的,既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,也没有将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,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“只能说他们钻了天猫积分规则的漏洞,是在规则允许下的交易。”卢伟律师表示,他将进行无罪辩护。

天猫生日周双倍赠送积分,被钻空子

天猫积分的概念其实很简单:每完成一笔交易,天猫平台会赠送一定购物积分。通常来说,积分派送比例由卖家制定,而天猫所有店铺通用的规则是,100积分相当于人民币1元。若是发生退货,购物积分则一并返还商城。
作为一种促销手段,近年来,天猫商城推出“生日礼包”,会员在生日周(生日前六天及当天)购买商品,赠送双倍积分。所谓“双倍”是指,除了得到与往日相同的购物积分,购买商品时还享有与购物积分等值的生日积分。
据陆地的父亲陆亚新介绍,生日礼包的特权在于,若发生退货,只返还购物积分,买家仍保有生日积分。正是这一点,让陆地、颜天等人嗅到了“生财之机”,玩起赚钱“套路”。
陆地、颜天等人的“套路”可以分为两个环节,一是骗取积分,二是将积分兑现。据起诉书显示,整个“虚假交易、骗取积分、积分兑现”的步骤都是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完成,陆地等人利用实际控制的6家天猫店铺,这6家店铺同时扮演“买家”与“卖家”的角色。在这6家店铺中,他们制作了不同的虚拟商品链接,每一个商品链接对应操作过程中的每一个

步骤:激活生日特权、骗取积分、积分兑现。

大致的过程是,通过激活生日特权,“一买一退”,陆地等人的买家账户得到生日积分;而后在实际控制的其他店铺中购买另一虚拟商品,用积分抵扣付款,积分也就变成了现金,打到卖家也还是陆地等人的账户中。

批量购买“白号”,骗取天猫7亿积分

“实际上,整个过程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。”
据介绍,天猫积分规定,生日周期间,每个天猫会员在天猫平台消费1万元及以上,最高可获得平台赠送的5000积分。从起诉书中披露的7亿多积分数额来看,陆地等人至少完成了14亿元的交易金额。同样,要取得7亿多积分,保守估计,至少需要14万个天猫会员的账号来运作。

因此,陆地等人筹划的第一步,就是在网上购买大量的新注册的淘宝买家账号,行内称“白号”,完成一笔交易后成为会员,同时激活生日特权。具体操作为:拍下5元的商品链接,批量进行付款、退款,之后利用软件将这些账号的生日改为操作当日或后几日,激活生日特权。

据卢伟律师介绍,当初正是身边有人向陆地等人打听买“小号”,他们才注意到了这种积分套现的方法,动起了“歪脑筋”。生日特权激活后,双倍积分才有戏。第二步,数额最大的10000元的虚拟商品粉墨登场。陆地等人用上述“白号”批量拍下10000元商品链接,经过系列技术设置和操作,完成数笔虚拟的发货、收货、维权退款、退货退款的交易。而在确认收货后,最高5000生日积分(每1万元商品得到5000积分,相当于人民币50元)就到了“白号”账户内,该积分不会因后续的退货而被天猫收回。
拿到了积分,第三步“变现”也就顺理成章。他们批量拍下另一家店铺的50.01元商品链接,使用5000天猫积分(相当于人民币50元),正好抵扣付款,积分变成现金,打到了他们实际控制的卖家店铺账户中。
起诉书显示,2015年“双11”节前后,10月底至11月20日,陆地等8人利用上述方式骗取积分并变现,共骗取天猫705972000积分,骗取现金约671万余元。
江苏南通崇川区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陆地等8人以非法占有,诈骗他人财物,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触犯了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“既非巧取豪夺,也没虚构或隐瞒事实”

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表示,陆地等人所有的交易流程都是虚假的,包括虚假的商品链接,退款中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,虚假交易使他们获得了天猫公司原本要给真实交易的消费者的积分。
“我认为,陆地、颜天等人的行为,是规则允许下的交易,并不构成诈骗。”颜天的辩护人、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卢伟律师介绍,在本案中,陆地等人既不是巧取豪夺,也不存在虚构或隐瞒事实。“他们利用的是公开的天猫积分规则,只能说钻了规则的漏洞。”
“但是,不规范并不意味着不合法。”卢伟律师称,用积分抵扣付钱,把虚拟货币变成实实在在的货币,“这就相当于我把左边口袋的积分换到右边口袋的现金。”据他介绍,陆地、颜天等人被起诉,究其根源在于“他们把套取积分的行为做成了类似产业的规模,涉及数额太大。”

严打虚假交易的天猫公司为何没发觉

有意思的是,这起“犯罪数额特别巨大”的骗取天猫积分套现的案件,并不是由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天猫)发现并报案。
据侦办此案的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民警介绍,本案是由该局经办的另一起“诈骗案”牵引出来的。
陆亚新告诉记者,原本警方是在调查陆地的公司“虚假广告”一事,后来在相关询问中得知,陆地等人利用天猫积分规则套现。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5月23日,陆地、颜天等8人陆续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事拘留,依法逮捕。2016年3月,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陆地、颜天等人涉嫌诈骗罪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后因案情重大、复杂,本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;其后又因“部分事实不清”,两次退回补充侦查。
2016年9月20日,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上述8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
针对检方的“诈骗”指控,陆地的父亲陆亚新提出异议,“短短几十天的时间,仅仅6家店铺,就有14亿多的交易量,如果说是虚假交易,这么大的动静,为何号称严打虚假交易的天猫没有发觉?”
陆亚新认为,双“十一”期间,天猫完全有能力实时监测到这些交易。如果这些交易是虚假交易,依照天猫官方给出的结论,他们完全有能力在当天排查出这些交易,并作出严厉的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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